承和·書香庭
7000元/m2
3室(4) 4室(1)
九江市八里湖新區(qū)八里湖大道以南,安居路以西,通湖路以東,八里湖大道加油站兩側
從25.95億元的“總價地王”,淪為今日投資者口中“拖累業(yè)績的負擔”。在最近兩年多時間里NO.2007G81地塊已經(jīng)成為南京高科投資者最熱門的話題。南京高科原本承諾在2008年12月底前開工的G81地塊,至今仍處于“正在進行方案設計工作”的進度中,尚未開工建設。
而在董事會屢屢向投資者承諾盡快開工建設。屢屢爽約,在鄰近地塊NO.2007G82地塊被無償收回后,投資者質疑公司為什么在兩年多時間里不作為。閑置兩年未開工G81地塊目前面臨著被無償收回的風險,近26個億的土地出讓金(占公司2008年凈資產71.96%,占2009年凈資產38.92%)也恐將“打水漂”。
董事會公信力遭質疑
2007年12月7日,南京高科宣布控股子公司南京仙林地產公司(即現(xiàn)在的高科置業(yè))以25.95億元的總價競得“地王”仙林NO.2007G81地塊,次日公司發(fā)布了對該項目的投資公告,并對G81地塊的項目動工計劃作了說明“預計項目開工時間為2008年12月底前,三年內開發(fā)完畢。”然而,記者了解到,目前,該項目仍未開工建設。
有投資者曾在公司2009年召開的股東大會上多次就G81地塊的具體開工時間詢問公司董事會,“公司將盡快開工建設”,這是公司董事會給投資者的唯一答復。而所謂的“盡快”一拖又是一年多時間。
對此,有律師發(fā)表看法,房地產公司拿地是一個常態(tài)現(xiàn)象。但G81地塊因總價近26億元,涉及資金數(shù)目較大,作為公司決策機構的董事會,對于投資者詢問的G81地塊項目進度問題,不管作出的是口頭承諾,還是書面承諾,都應當負責任,而不是一再的敷衍,因為這有可能誤導了部分投資者對公司的價值判斷。
“地王”空置2年
財務費用節(jié)節(jié)攀升
董事會的不作為使得昔日的地王閑置了近兩年的時間,G81地塊不僅沒有給公司帶來任何效益,還衍生出較高的財務費用。
據(jù)公司2007年年報,截至2009年12月底,南京高科已就G81地塊支付了10.38億元的土地保證金。2008年年報中,25.95億元的土地總價已計入土地開發(fā)成本中,剩余款項已支付完畢。25.95億元,這樣一筆占2008年凈資產(36.06億元)71.96%比重的資金從何而來?記者從知情人士處得知,這筆資金來源有好幾塊,這其中就有銀行借款。
查看公司2008年年報中借款明細,短期借款達到19.79億元,期末比期初增加了7.39億元,增長59.60%,長期借款20.4億元,期末比期初增加了15.6億元,增長比例為325.00%。銀行借款共計40.19億元,占公司2008年負債總額的55.66%,遠遠超出了公司當年36.06億元的凈資產。
而長期借款之所以這么高,是因委托借款增加所致。18億元的委托借款主要是競得G81地塊的仙林地產公司借入,其中控股股東南京新港開發(fā)總公司通過委托有關銀行貸款方式提供12億元,由南京仙林新市區(qū)開發(fā)有限公司通過委托有關銀行貸款方式提供6億元,借款期均為3年,借款利率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資金主要用于仙林地產項目開發(fā)。
相應的,公司財務費用也從2007年的5164.46萬元激增到2008年的1.64億元,增加了1.13億元,增長比例為218.21%,僅利息支出就達到1.61億元。對此,公司坦言“主要原因是報告期內公司銀行借款增加所致”。相關人士表示,盡管公司的銀行借款沒有全部使用在G81地塊上,但因G81地塊公司財務費用激增卻是不爭的事實。
何去何從
尚待權威部門定性
對南京高科董事會就G81地塊的所作所為,有投資者指公司“在地價最瘋狂的時候拿了一塊地,又錯過了房價最瘋狂的銷售季節(jié)”。一正一反間不僅錯抓了機遇,也錯失了機遇。對于記者提出的采訪要求,該公司給出了“詳細情況請見我司披露的相關公告及定期報告”等書面答復。
隨后,記者到南京市國土資源局,查看了國土資源部第5號令,《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fā)的閑置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fā)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可以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fā)時,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目前,G81地塊拿到手也已經(jīng)有兩年多時間,記者從南京高科公開資料獲得信息,該項目仍處于“正在進行方案設計工作”狀態(tài)中。
有專業(yè)人士表示,嚴格意義上說該地塊不算是開工建設。對此,公司給出的書面答復中予以承認“公司正在進行該項目方案設計以及前期證照辦理等工作,爭取在今年內盡早開工”。一旦G81地塊被國土資源局定性為閑置土地,并閑置達一定時間,公司輕則支付近5億元的土地閑置費,重則25.95億元的土地出讓金將“打水漂”。
《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對于閑置土地有明確的定義,“閑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經(jīng)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過規(guī)定的期限未動工開發(fā)建設的建設用地。”其中下設三個條件。然而,G81地塊是否屬于《閑置土地處置辦法》規(guī)定的閑置土地范疇,還有待南京市國土資源局的定論。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將盡快與公司方面核實,給投資者一個交待。本報也將對此事件進行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