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和·書香庭
7000元/m2
3室(4) 4室(1)
九江市八里湖新區(qū)八里湖大道以南,安居路以西,通湖路以東,八里湖大道加油站兩側(cè)
段某通過房屋中介公司欲買房,但是與賣方認識后,段某卻甩了中介公司。為此,蘭州博居房產(chǎn)中介公司以段某違約為由將其告上法庭,要求雙倍賠償。10月14日,蘭州中院終審判決,駁回段某上訴,段某雙倍賠償房屋中介公司中介費1.6萬元。
2012年3月,市民段某打算購買一套二手房屋,他向中介公司講述了自己的購房要求,雙方簽訂合同約定,段某買房交易成功后支付百分之一的中介費,隨后該中介公司一直給段某尋找合適的房源。半年后,中介公司向其推薦了雁灘新港城的一套97平方米的二手房。段某隨同中介公司去實地查看后,表示有購買意向。隨后中介公司將賣方找來,買賣雙方進行協(xié)商并初步達成意向??蓞f(xié)商之后,段某就好像消失了一樣,中介公司給他打電話要么他不接,即使接上也表示自己不想買房了。中介公司感覺事情蹊蹺,便找到賣方了解情況,得知段某已經(jīng)私下里和賣方進行了房屋買賣交易,最終段某支付了83萬元購買了該房屋。對此,中介公司找到段某,要求其按照合同約定給付1%的中介費。但遭到段某拒絕,無奈之下,中介公司將段某告上法庭,以段某違約為由,請求法院判決雙倍賠償。
該案在庭審中,法院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段某已經(jīng)和房東達成了買賣協(xié)議,并進行了房屋過戶。城關(guān)區(qū)法院審理認為,段某通過中介公司購買房屋,中間卻又私下交易的行為已經(jīng)違反了其和中介公司的委托合同,屬于違約行為應(yīng)給予賠償并承擔違約責任。據(jù)此以合同約定,判決段某雙倍賠償房屋中介公司中介費1.6萬元。一審宣判后,段某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