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和·書香庭
7000元/m2
3室(4) 4室(1)
九江市八里湖新區(qū)八里湖大道以南,安居路以西,通湖路以東,八里湖大道加油站兩側
6月1日以后,居民用電將實行階梯電價。不過,對于目前多數地方正在實施的階梯電價制度聽證會,許多人質疑其已成為變相的“漲價會”,對此,國家發(fā)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居民階梯電價原本在設計上就是有升有降的,并非只升不降。
作為價格主管部門兼階梯電價的設計者,發(fā)改委有義務回應人們的抱怨,做好解釋工作,同時切實將居民的合理意見和建議吸收進價改方案中。不過,就該制度的推進而言,我們有必要搞清四個問題,講明四個道理。
第一個問題,居民用電價格必須上調。這是基于中國能源短缺和浪費并存的現實而決定的。盡管許多人不喜歡漲價,但一定程度上講,這是沒辦法的事情,如果想我們的子孫后代比我們生活得更好,就只能這樣做,犧牲掉現在的一些利益。
眾所周知,中國人均資源占有量很低,很多能源產品依靠進口。而長期以來,為使經濟得到較快增長,包括水、電、氣、石油、土地等在內的資源價格受到政府管制,價格嚴重偏低,不僅造成加工業(yè)經營粗放、浪費嚴重,而且也產生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
所以,要轉變發(fā)展方式,實現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資源產品價格須充分反映其稀缺程度、供求關系和環(huán)境成本,這就必然會帶來資源產品的價格上漲。事實上,在能源和環(huán)境問題日益突出的今天,也只有用價格機制作杠桿,才能抑制不合理需求,鼓勵節(jié)約能源和保護環(huán)境。而現行居民用電單一電價不能做到這兩點,普惠性的補貼也沒有針對性。目前,在我國居民的用電中,5%的高收入家庭其用電量占到24%,10%的高用電量家庭消費了33%的居民用電,兩者合起來達到近60%。而當前居民用電其實是享受國家補貼的,顯然,這會鼓勵資源浪費。
第二個問題,階梯電價要考慮居民生活成本。根據國家發(fā)改委的要求,階梯電價按三檔來確定。其中第一檔電量按照覆蓋80%居民月均用電量確定,為基本需求用電,價格不作調整;超過這檔按0.05%加收,再超過按0.3%加收。由于各地在聽證中對第一檔的用電量標準不一,最高的每月達260度,最低的為120度,這使很多家庭的實際用電量可能會超出基本用電量。
僅就電價而言,即使超出基本用電量,每度電也就多收5分錢,全年加起來不會超過一百元,對居民的生活確實不會產生什么影響。但應該看到,居民的生活成本不只是用電,還包括其他很多方面。當前又是一個通脹時代,大部分商品尤其是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和公用服務的價格都在上漲,假如每個方面都比原來要多支付幾十元成本,加起來就不是個小數目。所以,階梯電價聽證能夠為人們節(jié)約成本還是盡量節(jié)約。
目前發(fā)改委的規(guī)定中有對低收入家庭一定量的免費用電,這很好,但免費量還可適度擴大。另外,對廣大的中等收入家庭而言,要減輕他們的用電成本,應該制定一個更有針對性的用電方案。
第三個問題,資源行業(yè)也要進行改革。居民電價上調乃大勢所趨,但改革不能只針對居民用電,電力行業(yè)尤其是電網企業(yè)也要進行改革。要改革就必須打破行業(yè)壟斷,形成一個充分競爭的要素市場,達成一個市場均衡價格。為此,競爭者就必須是產權獨立、互不隸屬的。只有造就足夠的、產權相互獨立的競爭者,資源價格才能實現真正的市場化。
最后一個問題,階梯電價的聽證會要真實反映民意。聽證聽證,顧名思義,不能預先定下一個結果,并為達到這個結果而指定聽證代表。按照現在的憲政理念,程序的不公也就代表結果的不合法,即使這個結果符合社會的整體利益。所以,應盡量改正聽證會的缺陷,使它更真實地反映人們的要求。
做好了這四個方面,電價上漲,就是一個多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