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和·書香庭
6600元/m2
3室(4) 4室(1)
九江市八里湖新區(qū)八里湖大道以南,安居路以西,通湖路以東,八里湖大道加油站兩側
近日,濂溪區(qū)官網公布了九江學院北側道路二期、九江學院東路、濂溪區(qū)第四小學等三個項目用地范圍內土地征收公告,一起來看看吧。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經濂溪區(qū)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擬征收九江學院北側道路二期、九江學院東路、濂溪區(qū)第四小學等三個項目用地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具體事項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范圍
(一)涉及濂溪區(qū)五里街道八里村一組、二組;蓮花鎮(zhèn)譚畈村集體及八組,東城村集體。(最終以土地現狀調查確認結果為準)
(二)土地面積:約244畝。(最終面積以實測為準)
二、規(guī)劃用途
按照國土空間規(guī)劃,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教育建設。
三、土地現狀調查工作安排
近日,九江市濂溪區(qū)政府網站公布了
在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8日,區(qū)人民政府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相關部門對擬征收土地、地上青苗、樹木、農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進行現場調查,調查結果將由參與各方簽字確認。同時對擬被征地農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等參保情況開展調查。不能參加土地現狀調查的,應當書面委托他人參加。不能參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場參加調查又不簽字確認的,由區(qū)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單位將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四、有關要求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村民及其他權利人應當根據調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確認等工作。
(二)自本預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種樹、種草或者種植其他作物等;違反規(guī)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8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