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和·書香庭
7100元/m2
3室(4) 4室(1)
九江市八里湖新區(qū)八里湖大道以南,安居路以西,通湖路以東,八里湖大道加油站兩側
小編今日從開發(fā)區(qū)相關網站獲悉,城西港片區(qū)園中村地塊棚戶區(qū)即將進行改造征收!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城西港片區(qū)園中村地塊棚戶區(qū)改造項目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第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江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214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九江市中心城區(qū)規(guī)劃區(qū)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辦法的通知》(九府發(fā)【2016】13號)、《九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九江市中心城區(qū)國有土地上、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的通知》(九府發(fā)【2016】27號)等法律法規(guī),已征求本項目范圍內被征收人的意見,并對該項目進行了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程序正當。經九江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委會研究同意,決定對城西港片區(qū)園中村地塊棚改項目范圍內的房屋及附屬物進行征收?,F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征收目的
為切實改善群眾居住條件,緩解城市內部二元矛盾,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提高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水平,促進經開區(qū)經濟增長和社會和諧發(fā)展。
二、征收范圍
東至永新路,南至港口河,西至盯水路,北至港興路。具體詳見房屋征收紅線圖。
三、征收期限
自征收決定公告發(fā)布之日起90天內完成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簽約地點:項目范圍內所設辦公地點(政策宣傳咨詢處)。
四、被征收人
征收范圍內單位和個人房屋的所有權人。
五、征收原則
本次房屋征收與補償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補償公平、結果公開的原則。
六、征收方式
(一)征收體制
1、征收主體:九江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出口加工區(qū))管委會(以下簡稱區(qū)管委會)。
2、征收部門:九江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出口加工區(qū))房屋征收辦公室(以下簡稱區(qū)房屋征收辦)。
3、實施單位:永安鄉(xiāng)人民政府。
(二)征收測繪、評估、拆除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等文件規(guī)定選定委托的測繪機構對本項目范圍內被征收房屋進行測繪。被征收人或者實施單位對測繪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測繪機構申請復核測繪。
2、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關于對市中心城區(qū)房屋征收中房地產估價機構規(guī)范管理的通知》(九房字【2018】23號)等文件規(guī)定選定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被選定的房地產估價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被征收人或者實施單位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
3、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等文件規(guī)定選定委托具有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的企業(yè)對被征收房屋實施拆除,拆除施工企業(yè)對施工安全負全責。
(三)征收實施
征收實施單位根據合法評估結果、測繪認定結果、房屋征收補償安置相關政策及共性問題處理意見等,與被征收人協商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
七、資金撥付方法
根據與被征收人簽訂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等,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負責辦理銀行存折,并向被征收人發(fā)放征收補償款,被征收人憑存折到相應銀行支取補償款。
八、補償安置方式
(一)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方式。
1、貨幣補償
(1)被征收房屋按房屋評估基準價評估補償。非住宅房屋按其區(qū)位、用途、權利性質、檔次、新舊程度、規(guī)模、結構、面積以及土地使用權等因素,由評估機構評估給予貨幣補償。
被征收個人房屋建筑面積小于36㎡且在同一規(guī)劃區(qū)內屬唯一住房的,按房屋評估基準價評估補足36㎡給予貨幣補償。
(2)簡易結構按構筑物重置價格給予貨幣補償。
(3)未建成達到居住功能且經規(guī)劃、執(zhí)法、兩違等部門認定后合法的磚混(磚木/土木簡易)結構房屋(無門窗、無屋頂、無內外墻粉刷的),按房屋基準價給予貨幣補償。
(4)高度達到2.2米以上,四周部分磚圍護或全玻璃、有門有窗、屋頂為石棉瓦或藍鐵皮,事實作為起居配套用途的陽光房,且經規(guī)劃、執(zhí)法、兩違等部門認定后合法的,由評估公司進行評估給予貨幣補償。
2、產權調換
房屋產權調換是指實施單位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與被征收房屋進行調換,實行就近套戶型、面積限量安置(每戶人均建筑面積50㎡、總建筑面積不超過360㎡)的原則,超面積貨幣補償政策。
(1)還房安置點:安永人家安置小區(qū)(永安村1-4組范圍內)。
(2)安置房戶型:安置房屋暫擬訂60㎡、90㎡、120㎡戶型,最終以房管部門測繪確權的面積為準。
(3)結算方式:被征收房屋與安置的農民公寓按照房屋建筑面積結算,安置農民公寓的建筑面積超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10㎡以內(含10㎡)的按安置房建設成本價2500元/㎡購買,10至20㎡以內的部分按2945元/㎡購買,20㎡以外的部分按安置房市場價購買。
每棟(一戶多棟)只享受一次超面積優(yōu)惠購買政策。
3、被征收房屋面積小于36㎡結算方式
被征收個人房屋建筑面積小于36㎡且在同一城區(qū)屬唯一住房的,安置時補齊36㎡,不結算差價。超面積購買小于14㎡以內(含14㎡)按安置房建設成本價2500元/㎡購買,超面積購買14㎡以外的部分按安置房市場價購買。
(二)其他
1、安置房屋結算方式
所有安置房屋不計成新差,但計算房屋結構差。結構補差:土木—磚木結構190元/㎡、磚木—磚混結構182元/㎡、磚混—框架結構140元/㎡,結構差在安置房交付時一并結算。
2、安置還房的選房方式
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在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后,結合安置房的戶型按照先簽協議先交鑰匙先抽簽的原則確定安置房。
九、其它補償
(一)搬遷費
住宅房屋搬遷費按7元/㎡計算,不足600元/次·戶的補足600元/次·戶;非住宅按8元/㎡計算。對選擇產權調換和選擇貨幣補償的均給予兩次搬遷費。
(二)臨時安置費
1、住宅房屋(含“住改非”)選擇產權調換的,臨時安置費按6元/㎡·月計算,被征收房屋不足60㎡的按60㎡房屋計算。
2、選擇產權調換的,臨時安置費支付期限,從被征收人交出被征收房屋起至安置房交付公告確定的選房時間止。臨時過渡期限,多層建筑安置小區(qū)不超過24個月,高層建筑安置小區(qū)、多層與高層混合安置小區(qū)不超過36個月。安置房到期未交付的,應當自逾期之日起按原標準1.5倍支付臨時安置費;逾期超過12個月的,從超過之日起按原標準2倍支付臨時安置費。
3、臨時安置費計算的起止時間
被征收房屋選擇產權調換的,從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騰空交付被征收房屋鑰匙之日為起始時間(以舊房交接驗收單的時間為準),產權調換房屋公告選房確定之日為終止時間。無故不參與選房的,由工作人員代表其選房,經公證部門公證生效。
(三)被征收房屋裝飾裝修價值,可以由征收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機器設備、物資搬遷等費用按照國家短途運輸標準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附屬物補償標準按《九江市房屋征收附屬物補償標準》執(zhí)行(見附表)。
(五)停產停業(yè)經濟損失補償條件及標準
1、非住宅停產停業(yè)經濟損失補償條件
因征收非住宅造成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停產停業(yè)而給予的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應符合以下條件,即:
(1)被征收房屋具有不動產登記(房屋權屬)證或經有關部門認定為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其他相關生產經營行政許可手續(xù),且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其他相關生產經營許可手續(xù)上載明的營業(yè)場所為被征收房屋;
(3)已辦理稅務登記并具有稅負核定憑證。
2、非住宅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標準
(1)集體土地上生產經營性的非住宅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費,按不超過認定的被征收房屋用于經營的建筑面積評估總價值的10%計算,給予一次性補償。
(2)租金損失補償標準為營業(yè)店面20元/㎡·月;生產用房10元/㎡·月;倉庫、辦公用房7元/㎡·月,給予6個月的租金損失補償。
對被征收人給予租金損失補償的不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3、“住改非”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要求及標準
征收依法登記為住宅的房屋,被征收人改變房屋用途作為商業(yè)經營性店面使用的,應當按照原房屋性質給予征收補償。
(1)以房屋為注冊地址辦理了合法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他生產經營許可和稅務登記并具有稅負核定憑證,且該房屋在征收時實際已連續(xù)作為商業(yè)經營性店面使用兩年以上的(含兩年),經村(居)、街(鄉(xiāng)、場)組成的認定小組予以認定,可以對實際用于經營的部分面積給予適當補助。補助標準為:一是房屋臨主干道的,一層住改非補助按原房屋價值的50%給予一次性補償,二層住改非補助按原房屋價值的45%給予一次性補償;二是房屋不臨主干道(村、居邊街小巷、里弄內)的,一層住改非補助按原房屋價值的45%給予一次性補償,二層住改非補助按原房屋價值的40%給予一次性補償。負一層、二層以上的一律不給予住改非補助。
(2)該房屋未辦理相關證照,但在征收時實際已連續(xù)作為商業(yè)經營性店面使用兩年以上的(含兩年),經村(居)、街(鄉(xiāng)、場)組成的認定小組予以認定,可以對實際用于經營的部分面積給予適當補助。補助標準為:一是房屋臨主干道的,一層住改非補助按原房屋價值的45%給予一次性補償,二層住改非補助按原房屋價值的40%給予一次性補償;二是房屋不臨主干道(村、居邊街小巷、里弄內)的,一層住改非補助按原房屋價值的40%給予一次性補償,二層住改非補助按原房屋價值的35%給予一次性補償。負一層、二層以上的一律不給予住改非補助。
十、獎勵及優(yōu)惠政策
(一)貨幣補償獎勵
1、集體土地上征收選擇貨幣補償的住宅一次性補償6個月臨時安置費。
2、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選擇貨幣補償的,給予安置房基準價總價的50%給予貨幣安置獎。選擇農民公寓安置的,農民公寓的面積按每戶人均建筑面積50㎡、總建筑面積不超過360㎡實行雙重控制,超面積部分實行貨幣補償;被征收人人均房屋建筑面積小于50㎡,總建筑面積小于360㎡的,按不超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安置農民公寓;被征收人人均房屋建筑面積小于50㎡,總建筑面積大于360㎡的,按不超過360㎡建筑面積安置農民公寓;被征收人人均房屋建筑面積大于50㎡,按人均50㎡建筑面積安置農民公寓。被征收人選擇農民公寓建筑面積小于前款規(guī)定面積的,差額部分可享受50%的貨幣補償獎勵。
3、在中心城區(qū)規(guī)劃區(qū)內集體土地上,一戶多宅(棟)的單棟建筑面積小于360㎡的可合并計算房屋面積,總建筑面積在360㎡以內的部分按以上方法進行補償安置,超過360㎡的面積一律按重置價貨幣補償,不享受50%的貨幣獎勵。
4、一戶多宅(棟)中,單棟建筑面積超過360㎡的,被征收人可選擇面積較大的一棟按以上方法進行補償安置,其他房屋面積一律按重置價貨幣補償,不享受50%的貨幣獎勵。
5、未建成達到居住功能且經規(guī)劃、執(zhí)法、兩違等部門認定后合法的磚混(磚木/土木簡易)結構房屋(無門窗、無屋頂、內外墻未粉刷的),一律貨幣補償,不計算搬遷費,也不享受50%的貨幣補償獎勵。
6、高度達到2.2米以上,四周部分磚圍護或全玻璃、有門有窗、屋頂為石棉瓦或藍鐵皮,事實作為起居配套用途的陽光房,且經規(guī)劃、執(zhí)法、兩違等部門認定后合法的,一律貨幣補償,不計算搬遷費,也不享受50%的貨幣補償獎勵。
(二)被征收戶住房保障優(yōu)惠政策
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被征收人,自愿選擇保障性住房的,應當向房屋征收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房屋征收部門收到申請后,應當7日內向同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交。
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對房屋征收部門提交的申請保障住房的被征收人名單予以核定、確認,并辦理相關手續(xù),不需輪候。
(三)其他獎勵補助
1、被征收人應當在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約定或者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對按期完成搬遷的被征收人給予每戶6000元搬遷進度獎勵。
2、產權調換安置中,征收人恢復了被征收人原有的有線電視、通訊、寬帶、供電、供水、供氣等設施的,不予補償。還房協議約定的新增設施,由被征收人承擔費用。
選擇貨幣補償的,有線電視、通訊、寬帶、供電、供水、供氣等設施的拆遷,其安裝的費用標準給予被征收人貨幣補償。
十一、面積與分戶原則
(一)面積認定原則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以及土地使用權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對房屋征收范圍內已依法登記的房屋,其性質、用途和建筑面積,應當以不動產登記(房屋權屬)證書和不動產(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準;不動產登記(房屋權屬)證書和不動產(房屋)登記簿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房屋)登記簿為準。
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未依法登記的建筑,由實施單位會同相關部門共同調查認定,對調查認定為合法的建筑應當予以補償;對調查認定為違法的建筑不予補償。
(二)分戶原則
被征收家庭人口數按農村常駐戶口計算,獨生子女(以獨生子女證或計生部門證明為準)按2人計算,已婚未生育子女的可按3人計算,現役軍人、在校大中專學生以及服刑和勞教人員可計算為家庭人口。
1、被征收住房中,一直與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已結婚的子女或年滿18周歲的子女,可另行分戶安置,分戶面積不得少于60㎡。
2、被征收住房中,兄弟姐妹在同一門牌號的自建房,已結婚或年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可另行分戶安置,分戶面積不得少于60㎡。
3、下列情況不得享受分戶:
①外來戶及城鎮(zhèn)居民不得享受集體土地上分戶;
②無房產證但在同一門牌號碼(同一棟自建房)的被征收房屋,總建筑面積未超過120㎡最多按一戶安置;
③夫妻不享受分戶;
④被征收戶在征收范圍內有多處合法住宅的,不得再次享受分戶;
⑤已出嫁女只能選擇貨幣補償。
(三)其他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屬物和改變房屋、土地用途等增加補償費用的不當行為;違反規(guī)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被征收房屋所在的街道辦事處、鄉(xiāng)(場)及城管執(zhí)法部門應切實加強對征收范圍內違法建筑的管控,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及時發(fā)現及時處置。
十二、征收監(jiān)管制度
為確保房屋征收公正、補償公平,采取二人監(jiān)管、現場簽證拍照、結果公示、集中會審、群眾有償舉報等五項有效監(jiān)管制度。
十三、其它
1、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后重新購置房屋,并且購房成交價不超過貨幣補償金額的,對新購置房屋免征契稅,購房成交價超過貨幣補償金額的,對差價按規(guī)定征收契稅;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不需繳納房屋產權調換超面積差價的,對安置房屋免征契稅,需繳納房屋產權調換超面積購買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規(guī)定征收契稅。
2、房屋征收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制作房屋征收明細表,注明被征收人姓名、房屋面積、補償金額,根據市稅務部門要求提交相關征收資料后,辦理免契稅手續(xù)。
十四、法律責任
1、區(qū)房屋征收部門、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居)委會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規(guī)程規(guī)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區(qū)管委會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3、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用的,責令改正,追回有關款項,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有關責任單位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房地產測繪機構或者測繪人員,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或者房地產估價師弄虛作假或出現重大差錯,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本方案未盡事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另行研究處理。
十六、本方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九江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出口加工區(qū))
房屋征收辦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一日
本稿件為住在九江網獨家原創(chuàng)稿件,信息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引用或轉載時應注明“來源:住在九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