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和·書香庭
7000元/m2
3室(4) 4室(1)
九江市八里湖新區(qū)八里湖大道以南,安居路以西,通湖路以東,八里湖大道加油站兩側
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在南京等地采訪了解到,各地保障房建設與交付量今后幾年將逐年加大,保障對象也將向“夾心層”擴展。與此同時,保障房分配制度中的漏洞日益凸現(xiàn),比如保障房小區(qū)內時??吹胶廊A車出入,保障房存在出租和空置現(xiàn)象等。(3月18日《經濟參考報》)
保障房分配的公平性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但卻常談常新。我們現(xiàn)在面臨的新問題是,按照規(guī)劃,未來五年我國將新建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是“十一五”期間保障房建設總量的兩倍多。但這么多的保障房能否公平分配?同時,隨著“夾心層”參與保障房分配,對其收入水平的甄別、分配資格的鑒定難度增大,保障房分配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漏洞更多,如何堵住這些漏洞,需要未雨綢繆,在制度上作出合理而精細的安排。
人們常常以保障房小區(qū)有豪華車出入、保障房被出租等現(xiàn)象,來推斷保障房分配不夠公平合理,這種推斷確有其道理,但也應該看到,這只是現(xiàn)象判斷,而不是本質判斷,因此可能出現(xiàn)偏差。比如,某人可能開的是單位或老板的豪華車,或是借用親戚、朋友的好車;再比如,某人雖然自己收入很低,但他的父母收入很高,而他和父母是分開過的,并不屬于同一個家庭;還比如,一個低收入者自己舍不得住經適房,寧肯出租以換些生活費用,自己則租住更簡陋的房子……記得前年9月,廣州市查處了3名出租經適房的業(yè)主,令人吃驚的是,這3名業(yè)主竟然都是貨真價實的低收入者,其中一名業(yè)主伍少榮,因為家庭生活困難,只能靠出租經適房來緩解月供壓力。我相信,很多人對伍少榮都是抱以同情的,盡管他違反了經適房“禁租令”。
舉這些例子,并非要為“住保障房、開豪華車”或出租經適房辯護,而是想表明,現(xiàn)實是復雜的,保障房分配制度需要更加精細、合理的制度安排,要充分考慮社會生活的復雜性,避免簡單化思維和做法。
從道理上講,一個家庭有無資格獲取保障房,最根本的衡量標準是家庭收入水平是否足夠低,但是,目前很多基礎工作不到位,收入核定機制、社會誠信機制都很欠缺,保障房申請者的真實收入水平較難鑒別,致使最根本的“收入標準”時常被扭曲,騙取保障房的假冒低收入者大有人在,甚至經常有“經適房變成官宅”之類的新聞出籠。
完善保障房分配制度面臨很多困難,需要充分考慮現(xiàn)實的復雜性,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對于那些不太難以鑒別的騙取保障房行為,以及包庇、縱容這些行為的工作人員,要堅決予以懲處。唯有從完善制度和提高制度執(zhí)行力兩方面入手,才有望讓保障房分配走上公平合理的軌道,讓保障房真正成為中低收入者的生活保障。